谁有办公用房清理实施方案?具体的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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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0 13:33
2021-08-21 13:41 已解决
办公用房清理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的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清理办公用房的部署要求,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加强组织领导,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督促检查,切实把清理办公用房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全面完成清理工作任务。 二、目标任务 (一)查清办公用房底数。根据办公用房管理政策规定,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对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底数。 (二)妥善处置存在问题。审核确认办公用房使用情况,按照中办发〔2013〕17号文件要求,区别不同情况妥善处理超标、多占和违规出租(借)等问题。 (三)规范办公用房管理。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实行统一权属登记、统一标准核定、统一调配使用、统一审批租用,实现办公用房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三、清理范围、内容和标准 (一)清理范围。县、乡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党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各人民团体。 (二)清理内容。使用财政资金建设的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各类业务用房、培训中心和以“学院”、“中心”等名义兴建的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以及上述楼堂馆所占用、储备的相应土地;用于出租(借)及经营的房屋的收益情况。 (三)核算标准。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标准核定(具体见清理统计软件操作说明)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清理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单位自查阶段(2013年10月8日-2013年12月10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认真自查清理本单位办公用房及使用情况,使用统一的清理统计软件(下载地址为:甘肃廉政网http://www.gsjw.gov.cn下载中心,软件安装密码为:gsbgyftj2013,请自行下载安装甘肃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统计软件和甘肃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统计软件补丁),2013年11月25日前,将清理统计软件传出文件(.jio格式)和清理统计软件中的所有报表(纸质版)、办公用房工程平面图(复印件)、本单位三定方案(复印件)、增加编制的所有文件(复印件)、租用(租赁)房屋合同(复印件)、自查报告(含整改意见)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报县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办公用房清理办)。(二)核查确认阶段(2013年12月10日-2014年4月20日)。县办公用房清理办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上报资料进行逐一核查确认,对违规问题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形成清理核查报告。(三)整改落实阶段(2014年4月20日-2014年6月20日)。对此次清理的办公用房实行用途管制。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按照县办公用房清理办处理意见,对违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妥善处理,并将整改方案及整改情况报县办公用房清理办。 (四)总结完善阶段(2014年6月20日-2014年7月20日)。县办公用房清理办统一汇总整理全县党政机关相关数据和整改情况,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报告,并上报市办公用房清理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专项清理,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的重要举措,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化效能风暴行动、打造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的重要内容,各乡镇、各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二)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决定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张龙杰负总责,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段登云,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蔡文辉具体负责,由县监察局牵头,县发改局负责停止新建楼堂馆所,从严控制审批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县办公用房清理办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的统计汇总工作;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审计局、县编办、县督查考核局、县规划局、县房管局等部门各负其责,协调推进清理工作。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也要加强领导,组织实施,严格按照专项清理的范围内容、核算标准和时间安排,做到应清尽清、应报尽报。 (三)严肃工作纪律。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强化有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做到资料齐全、内容翔实、数据准确、责任明晰、有据可查。填表人对所填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审核领导对上报报表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敷衍塞责的,要通过约谈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等方式责令整改。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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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办公用房的整改方案根,据中省市党政机关停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文件精神,市环保局迅速行动,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了局机关及所属二级机构办公用房清理和整改工作。一是学习文件,提高认识。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的文件精神,明确了清理办公用房的范围、内容、政策和时限要求,统一了思想认识,结合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办公用房实际,研究了具体的清理和整改措施。二是落实责任,有序推进。为切实加强对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局党组决定由党组书记、局长祝健负总责,调研员邵松林、纪检组长吴琼组织实施,局办公室、监察室具体落实。同时,组织人员对办公用房进行了实际测量、登记,澄清了现有办公用房面积、结构和使用分布情况。按照规定的用房面积标准、现有人员状况和实际工作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整改方案。三是认真整改,不折不扣。根据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市环保局制定了“一退、二调、三完善”的整改方案。一退,即6名局领导办公用房主动清退,按照标准进行调整、配置。经过调整,每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只占用一间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超标准;无一名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独占一间办公室。二调,即根据办公用房腾退情况和机关各科室人员结构、业务需求和现有办公用房面积情况,适当予以调整,该减的减、该增的增、该调的调,做到了既执行政策规定,又满足工作需要。三完善,即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优化综合服务功能。根据清调后的房屋布局情况,进一步完善了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文印室、储藏室等公共服务用房。既合理使用了现有房屋设施,又优化了机关服务配置和功能。四是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市环保局进一步完善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制度,明确了办公用房分配、使用、管理办法和标准,要按程序申请购建、维修办公用房,做到有章可循。加强对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的内部监督,防止超标准占用、配置办公用房现象反弹,建立了办公用房管理的长效监督制约机制。近日,根据《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实施意见的通知》(乌地税字〔2014〕116号)文件精神和市局郭耀辉纪检组长、监察室王建平主任来我局督导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要求,丰镇市地税局严格对照标准办法,对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开展了深入细致的清理整改工作。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迅速成立组织。召开党组会,对办公用房清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清理办公用房领导小组,在前期对办公用房信息的收集、核实、界定的基础上制定清理整改方案,确保上级要求落到实处。二是召开会议,精心布置。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清理办公用房动员大会,认真学习传达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和自治区、区市局关于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部署,要求全体干部充分认清清理整改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让大家进一步明确了办公用房的清理原则、标准、范围、办法,坚决维护上级政策执行的严肃性。会议要求,清查整改工作要本着实事求是、快清理快整改的态度,以杜绝浪费,提倡节俭,统筹兼顾,着眼长远,合理利用为原则,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认真查摆问题,坚决改正。要发扬勤俭奋斗作风,不攀比,不摆阔,不追求办公场所奢华。要以清理办公用房为契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爱岗敬业,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以清廉取信于民,以服务取信于民。会上,宣读了我局清理整改方案,对清理整改工作进行强调和部署,确保清理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三是迅速整改,一步到位。我局严格落实清理整改方案,1天时间内将不符合标准的办公用房进行调整腾退,腾退出来办公用房将改造为机关食堂、更衣室和党员活动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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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办公用房管理,现就我局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准确掌握全局办公用房使用情况,依规处置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问题,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实现办公用房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二、清理整改范围 局机关、区环境监察大队、区环境监测站、各环境管理所。 三、清理标准 根据《浙江省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3〕59号)的规定,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为: 1.科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 2.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四、清理整改重点内容 (一)局机关、站、大队、各所办公用房 1.超过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 2.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以及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3.新调整后办公用房超出原批准使用范围的。 (二)领导干部办公室用房 1.超规定面积标准配备、使用办公室用房的; 2. 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干部占用原单位办公室用房的; 3. 办公室用房方面存在的其他问题。 五、清理整改方法 总体上按照“调(大调小)、腾(腾出空余房)、合(合署办公)、改(整改隔断)”的工作思路,本着从实际出发,以少花钱、不花钱为原则,杜绝“形式主义”和整改过程的二次浪费。具体可采用以下方案: (一)办公室用房超标面积占标准面积30%以内(含30%)且目前无现成用房可调剂的,可暂不腾退或隔断;超标面积占标准面积30%-50%的,可暂时继续使用,待下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时一并整改;超标面积占标准面积50%及以上的,须及时安排整改。 (二)已经完成装修尚未投入使用的办公室用房超标面积占标准面积30%以内(含30%)且受设计结构、采光、采暖通风等影响确实无法隔断,目前也无现成用房可调剂的,可暂时不腾退或隔断;超标面积占标准面积30%以上的,须及时安排整改。正在改造装修的办公室用房须严格按标准执行。 (三)超出原批准使用范围的,由局办公室统一调配。 (四)新调整、租用的办公用房应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局机关办公用房由局办公室统一调配,站、大队、各所办公用房由各单位根据局办公室给出的指导意见自行调整到位。各单位要根据现有办公楼(层)实际情况,本着合理利用、便于工作、勤俭节约、整层整片集中、整层整片腾空的原则,进行科学分布调整安排。各单位占有、独立使用的各楼层会议室、风机房以及强、弱电间等公共部位一律予以腾空,恢复原有功能。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张祥副局长牵头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组织实施。局下属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清理整改工作负总责,要以率先垂范的态度、坚决有力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不搞变通,不留死角。 (二)统一思想认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清理整改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的迫切需要。各单位必须从讲政治、讲党性、讲品性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做好本单位的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 (三)迅速抓好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清理整改工作社会关注度高,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各单位要迅速行动,准确把握情况,确保应清尽清、应停尽停、应退尽退、应改尽改,积极完成清理整改任务。 (四)坚持勤俭节约。各单位要根据现有办公用房的实际情况,本着合理利用、便于工作、勤俭节约的原则,进行科学统筹安排,能调则调,能合则合,调合结合,做好超标办公用房的清理腾退工作,杜绝形式主义和整改过程的二次浪费。 (五)强化监督检查。局纪检组要对局办公用房清理工作进行全面督查检查,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办公用房面积,对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敷衍搪塞、拒不整改的,要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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