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要交税的吗?继承公证的手续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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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悬赏50积分 匿名
  • 2021-08-19 19:23
老人生前1981年立公证遗嘱,她死后房屋继承人为她的女儿,如女儿在国外不能回来,就给老人的侄儿代管。老人已于1985年去世。如今老人的女儿也就是继承人也于2003已去世,去世前没有对所继承的房屋给后代们任何交代,也就是说老人的女儿从收到遗嘱到自己去世,都没有回来过,也没有过问房子的问题,房屋一直由侄儿代管出租。老人女儿的子女们也一直在国外没有回来过问,如果老人女儿的后代们一直不回国,一直不过问,相当于放弃这所房屋了,那么做为房屋代管人的侄儿,有何代管权利,或是有权继承房屋吗?侄儿手上也有老人的遗嘱及公证书。如果可以办理过户,需要哪些手续?
2021-08-20 18:04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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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佳答案匿名
  • 2021-08-19 21:01
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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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匿名
  • 2021-08-19 22:47
房产继承属于遗产继承,不需要交契税,只要继承人提交转移登记申请书、继承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继承权公证书或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公证书等材料。房产管理中心办理房产继承即可。需要交一定的过户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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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楼匿名
  • 2021-08-19 22:25
您好:在房产需要过户的时候,房屋交易中心会要求提供继承权的公证书,方能进行房产的变更登记,所以如果只有公证的遗嘱,仍是需要继承权的公证的。 遗嘱继承律师:580遗嘱继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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